高哲翰講座教授呼籲政府盡速推動科技偵查法
【記者彭可 臺北報導】詐欺案氾濫已成國安議題,面對躲在國外躲避查緝的詐團成員,有檢察官直言檢警如同被困住的巨獸,詐團傳訊後立即收回,讓檢警一籌莫展,呼籲政府應支持推動《科技偵查法》,否則犯罪證據無法掌握,就無法有效打擊詐欺案。詐欺案已經失控,儘管檢察官有能力也有意願偵辦,但檢察官目前就像被困住的巨獸。
詐欺案的起訴率下降2成1,未結率上升破2成5,不起訴率破5成,這代表檢察官被分配的時間跟資源越來越少,檢察官找不到證據也只能不起訴,不然就是不甘心、不放手繼續辦,導致未結案不斷上升,能起訴的案件一直下降,檢察官就被這麼多詐欺案給拖住。
儘管打詐環境如此困難,檢方仍提出3項打詐策略,也就是「持續推動洗錢防制、做到科技偵查、建立洗防基金」。
詐騙集團不怕關,但最怕犯罪所得被沒收查扣,只有斬斷金流、落實沒收查扣,並將不法所得回流到洗防基金,詐騙集團賺越多,檢察官的辦案資源就越充沛,才能真正打擊詐騙集團。
素有「警界孔子」之稱的前警專、中央警察大學、警大教授兼主任、台視「臺灣變色龍評論人」、八大電視台「暗光鳥新聞主持人」、華夏科技大學副校長、崇右影藝科技大學副校長、環球科技大學文創學院院長、現任華夏科技大學講座教授高哲翰表示,儘管法務部公吿《科技偵查法》草案,卻因公吿時間過短、條文侵害私隱權疑慮重重,引來台灣在野黨與法律界的反彈。
草案對於私隱空間定義太狹隘,牴觸大法官釋憲。並質疑,草案允許對非私隱空間人物的監看,如果在公共場合就可以任意監看,未來是否可能大規模在公共場合進行「人臉辨識」,遂行國家偵查作為。此草案缺乏法官保留原則,檢警如濫用權力,因為沒有法院作為公正第三者為事前或事後審查監督,一旦造成資料被違法取得、濫用或外洩,將對人民的基本權利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然而,現今科技進步,詐團最愛使用能夠自動回收訊息的通訊軟體,若沒有犯罪證據,檢察官就沒辦法將詐團成員定罪,檢察官張時嘉提出警告,立法院應支持推動《科技偵查法》,若再不通過,司法界將被詐騙案件淹沒。
檢察總長邢泰釗受訪表示,電信詐欺案件有跨境、加密、洗錢等特性,不易查緝,目前只追得回十分之一金額,民眾應支持「科技偵查法」立法通過,才能讓檢察官有武器長期作戰、打擊詐團。
高哲翰表示,犯罪集團利用科技,隱匿真實身分與金流,造成執法機關查緝困難。檢警對抗電信詐欺、資訊犯罪,大家要有心理準備,一定是長期作戰,政府應落實虛擬貨幣、第三方支付的監督與管理;法制也應更完備,現在檢警要進行科技偵查,沒有法源依據,就像軍人打仗沒有武器,故「科技偵查法」的立法刻不容緩,民眾應全力支持法案通過。
邢泰釗說,電信詐欺從廿年前開始,發展到現在,越來越嚴重,詐團利用手機、科技設備洗錢,結合幫派、甚至利用兩岸治安盲點,進行跨境犯罪,全民必須有所警覺,政府應跨部會配合努力,才有辦法逐漸減少電信詐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