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與失聯移工組竊蒜集團,偷走3噸蒜,北港警逮11人
【記者彭可 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於112年3月份起陸續接獲民眾報案,其栽種於北港鎮、水林鄉農田水利會灌溉大排旁之蒜頭遭竊案,分局長陳宏平對於農忙時期,民眾辛苦栽種的蒜頭遭竊嫌竊取甚表重視,立即指示偵查隊隊長蔡祥裕統合偵查隊及案發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調閱上百支路口監視系統畫面,分析、比對後,鎖定黃、陳2嫌涉有重嫌,經再深入調查發現2嫌係夥同持觀光護照來台的外國觀光客及失聯移工共組竊蒜集團實施竊盜。本分局專案小組立即與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嘉義市專勤隊共組專案,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偵辦,經聲請搜索票及拘票,於10日認時機成熟,動員25名員警。當場拘提黃、陳2嫌及持觀光護照來台的外國觀光客及失聯移工共計11名,並於黃嫌住宅查扣遭竊蒜頭3,050公斤及作案車輛1部及犯案做案工具一批。
經查本案竊盜集團利用深夜於荒郊野外,竊取民眾栽種於農田水利會灌溉大排旁的蒜頭,經調查該集團已以每公斤新臺幣45元價格售出400公斤蒜頭,但仍有未曬乾的3,050公斤蒜頭為警方查獲。
雲林縣為農業大縣,每年農產品採收期,警方均會執行護農專案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今年蒜頭正要進入採收期,惟該集團不管蒜頭是否已完全成熟,為了自己不法利益,竟僱用持觀光護照來台的外國觀光客及失聯移工,竊取民眾辛苦栽種的蒜頭變賣圖利,造成民眾財產損失,適警方積極偵辦並追回被竊蒜頭,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嫌移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請檢察官向法院聲羈押獲准,將擴大追查銷贓管道。失聯外勞部分,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移請移民署專勤隊依法辦理。